(一)负责动物(含水生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和外来物种等动植物的疫病监测、诊断、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技术工作。
(二)指导做好全市动植物疫情报告、预警预报、疫病净化、应急处置和防控物资储备工作。
(三)协助承担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协助做好动植物检疫及其相关工作。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防控应急科、公共卫生科、农作物病虫测报科、检测一科、检测二科、检疫科及植物保护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02.7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31.98万元,增长42.97%。根本原因是:⑴ 因本单位办公场所搬迁,在新址进行了实验室改扩建、办公用房改造及配电增容等项目;⑵2021年新增在编人员9人,基本支出增加;⑶ 年中追加公共项目经费拨款。
2021年度收入合计2,102.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2.7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营收、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02.7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31.98万元,增长42.97%。根本原因是:⑴ 因本单位办公场所搬迁,在新址进行了实验室改扩建、办公用房改造及配电增容等项目;⑵2021年新增在编人员9人,基本支出增加;⑶ 年中追加公共项目经费拨款。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02.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1.98万元,增长42.97%。根本原因是:⑴ 因本单位办公场所搬迁,在新址进行了实验室改扩建、办公用房改造及配电增容等项目;⑵2021年新增在编人员9人,基本支出增加;⑶ 年中追加公共项目经费拨款。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02.7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以下方面:农林水(类)支出2102.70万元,占10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1.65万元,支出决算为2,10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03%。其中:
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35.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根本原因是:1、2021年新增在编人员9人,基本支出增加;2、年初预算动植物疫控中心物业服务费39.66万元调至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
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26.40万元,支出决算为46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6.7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根本原因是:1、结转上年上级资金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47万元;2、年中追加安排2021年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309.98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经费34.67万元、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0万元及2021年第二批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15.72万元。
3.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该科目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支出决算为109.9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根本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监管经费109.91万元。
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该科目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支出决算为5.9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根本原因是:结转上年上级资金2020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资金3.64万元、2020年省级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2.27万元。
5.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该科目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支出决算为501.8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根本原因是:1、结转上年上级资金2020年第二批现代农业支撑体系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200万元;2、年中追加安排实验室改扩建101.25万元、配电增容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89.90万元、办公用房改造资金71.03万元;3、从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转动植物疫控中心物业服务费39.66万元到此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1.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4.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0%,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7.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98万元,支出决算为34.40万元,完成预算的93.0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无差异、与上年相比无差异。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0.22万元,减少19.30%,根本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24.98万元,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无差异,与上年相比增加24.98万元,上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的根本原因是:因单位开展业务工作需要,2021年新购业务用车1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50万元,完成预算的85.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0.10万元,减少1.16%,根本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费用。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2万元,占2.6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48万元,占97.33%。详细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3个、来宾95人次,主要是与国内相关业务单位及企业等工作交流产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4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根本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98万元,我单位2021年购置业务车辆1台。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5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相关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021年本单位公用经费中开支会议费0万元,本年度未举办大型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本年度未开展培训;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6.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6.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6.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为其他用车2辆,大多数都用在开展采样,疫病监测、诊断、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业务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方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市级公共项目4个,涉及资金682.52万元;中央、省级公共项目4个,涉及资金133万元,绩效自评金额815.52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41%。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我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2.7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81.42万元,无重点项目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从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去看,2021年度我单位坚持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绩效评价为手段的绩效管理工作,积极优化和细化个性绩效指标,构建个性突出、指标精炼、高度关联、精准量化的绩效评价体系。在积极的绩效管理工作下,我单位始终尽职尽责,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目标,于2021年12月前圆满完成疫病监测、病虫情报、疫情分析报告工作等计划目标任务,确保了全市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未大面积暴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灾,先后荣获“农业农村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2021年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验测试能力验证基层优秀单位”、长沙市直机关“优秀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得到桂英书记肯定批示,非洲猪瘟疫情处置案例被农业农村部书面表扬并向全国推介。2021年本单位按照“长沙市农业血吸虫防治规划”,完成动物血吸虫病查病1707头次,药物化疗2411头次;发布水稻、玉米、蔬菜等农作物病虫情报15期,准确率达95%以上;开展年出栏2000头以规模猪场非洲猪瘟监测排查;针对性开展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监测共2.9989万批次,我市强制免疫动物疫病抗体合格率平均达97.1%,年度重点工作办结率达100%。
二、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有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五、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六、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九、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合乎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十、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主要职能。本单位负责动物(含水生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和外来物种等动植物的疫病监测、诊断、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技术工作;指导做好全市动植物疫情报告、预警预报、疫病净化、应急处置和防控物资储备工作;协助承担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协助做好动植物检疫及其相关工作。
2.机构情况。本单位为长沙市农业农村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防控应急科、公共卫生科、农作物病虫测报科、检测一科、检测二科、检疫科及植物保护科共9个科室,现址为开福区滨河南路。
3.人员情况。本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名,现有在编人员33名、中级雇员1名、普通雇员7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15人,正高1名,副高11名、中级11名。另有离退休人员8名。
2021年度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210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28万元,占整体支出48.57%。项目支出1081.42万元,占整体支出51.43%。
2021年度本单位基本支出1021.2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24.21万元,占基本支出90.50%;公用经费支出97.07万元,占基本支出9.50%。“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98万元,实际支出34.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
2021年度本单位纳入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项目支出1081.42万元,占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资金51.43%,资产金额来源全部为财政资金,截至年末资金使用率为100.00%。其中: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6个项目463.77万元,分别为动植物疫病防治综合管理经费26.40万元、2021年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309.98万元、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47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经费34.67万元、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0万元及2021年第二批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15.72万元。大多数都用在非洲猪瘟监测排查、应急防疫物资采购、动物疫苗管理、应急演练、柑橘病虫害定点监测、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招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培训、草地贪夜蛾及水稻病虫害疫情监测与防控、红火蚁等外来物种的疫情防控等工作。
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1项目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监管经费109.9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动植物疫病检测试剂耗材购买、检验测试仪器和办公设施购买、检疫设备和耗材购买、疫病防控应急消毒药品购买等。
3、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个项目5.90万元,分别为2020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资金3.64万元及2020年省级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2.27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优质湘猪产业集群项目培训、优质湘猪产业集群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培训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4、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5个项目501.84万元,分别为动植物疫控中心物业服务费39.66万元、2020年第二批现代农业支撑体系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200万元、实验室改扩建101.25万元、配电增容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89.90万元、办公用房改造资金71.03万元。大多数都用在购买物业管理服务、实验室改扩建和解决办公用房短缺及用电负荷增大电容量严重不足的问题。
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有关法律法规有必要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和投资评审的项目,做到应采尽采、应招尽招、应评尽评,无规避政府采购、招投标和投资评审等行为;按规定对有关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竣工验收,并进行跟踪管理;制定合法、合规、完整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制度;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单位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及时,绩效自评报告完整,数据全面、真实、准确,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和科学合理,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具体,意见具有可行性。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上的水准及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制定了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申报与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与验收等进行严格规定,明确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等。项目资金严格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门或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本项目支出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本单位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资产配置、管理、处置流程,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各项资产,实行专人管理,账实分管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资产使用细化登记到实际使用人,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2021年本单位引入了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开展了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及时掌握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了解单位实时资产总量及结构,为合理配置、使用、处置国有资产及提高存量资产使用效益提供了决策依据。
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资产预算配置39件,年中调整预算配置169件。实际本年度增加资产333件,价值377.53万元,其中:新购资产184件,价值281.54万元;接收调拨资产149件,价值95.99万元。实际本年度处置资产106件,价值97.62万元,全部为报废回收,实收处置收益0.49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本单位不存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情况。
2021年,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构建“科技疫控,服务疫控,人文疫控”,助力长沙乡村振兴。先后荣获“农业农村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2021年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验测试能力验证基层优秀单位”、长沙市直机关“优秀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代表长沙市组队参加湖南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荣获水生物病害防治员一、二、三等奖和团体第一名好成绩;“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演练”和“虫口夺粮”保丰收职业技能竞赛暨应急防控演练,在学习强国、全国农技推广网、红网和长沙观察等主流媒体进行报道;在湖南省2021年动物疫病防控绩效考核中,长沙市荣获动物疫病防控考核优胜等次;非洲猪瘟疫情处置案例被农业农村部书面表扬,向全国推介,并得到桂英书记肯定批示。
1.投入。本单位绩效目标指标设定合理、明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及部门制定的发展实施规划,与单位职责紧密关联,按有关要求分别制定了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资金匹配良好,逻辑关系明确,绩效指标细化量化良好。人员控制有效,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数控制率小于等于100%。
2.过程。本单位预算执行准确规范,预算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透明,绩效自评积极准确,资产管理安全有效。2021年本单位预算完成率不小于95%,无调剂至区县的项目支出,有绩效目标执行监控,预算调整精准有效,预算调整率小于5%,市本级资金无结转,“三公经费”不超当年预算,不超上年决算;建立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所有项目依法采购,并履行验收手续,无规避政府采购或化整为零进行政府采购的行为;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到一定效果执行;资产配置合理符合规定标准、保管完整,账务管理规范,定期盘点并有台账,实行编码管理,账实相符,购置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处置规范,建立了固定资产增减变化审批程序,无闲置现象,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点项目开支和大额资金使用经过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及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资金等情况;2021年本单位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公开预决算和绩效管理信息,确保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按要求及时准确全方面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反映问题具体,提出意见可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产出。本单位始终尽职尽责,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于2021年12月前圆满完成疫病监测、病虫情报、疫情分析报告工作等计划目标任务,确保了全市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未大面积暴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灾,先后荣获“农业农村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2021年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验测试能力验证基层优秀单位”、长沙市直机关“优秀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得到桂英书记肯定批示,非洲猪瘟疫情处置案例被农业农村部书面表扬并向全国推介。2021年本单位按照“长沙市农业血吸虫防治规划”,完成动物血吸虫病查病1707头次,药物化疗2411头次;发布水稻、玉米、蔬菜等农作物病虫情报15期,准确率达95%以上;开展年出栏2000头以规模猪场非洲猪瘟监测排查;针对性开展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监测共2.9989万批次,我市强制免疫动物疫病抗体合格率平均达97.1%,年度重点工作办结率达100%。
4.效益。本单位围绕“科技服务”党建品牌建设,紧盯动植物疫情防控工作,科学落实专业举措,确保2021年全市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未大面积暴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灾,切实维护了养殖安全、粮食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保护了养殖环境和公共卫生环境,对我市种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5.满意度。2021年未发生任何投诉及申诉,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6.绩效评价结论。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9分,过程绩效为41分,产出绩效为25分,效益绩效为17分,满意度绩效为8分,总绩效为10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与绩效目标的关联度。
绩效自评报告拟随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绩效自评结果将做为下年度资金安排与支付的依据。